鼻梁骨远比膝盖脆弱的多,这个事实显而易见,无需论证。那家伙鼻血狂喷,哀嚎着滚到在地的时候,右边那人也已经冲了过来。然而这倒霉鬼只顾着掏枪,身上空门大开。我一脚横扫就把他撂倒在地,然后拽着他的小腿朝着第三个拿枪的家伙猛地抡了过去。就在这时,那家伙正好扣下扳机,然而黑洞洞的枪口射出来的却不是子弹,而是一阵诡异的蓝色光波。
说时迟那时快,我猛地往后一撤,不需要第六感也知道这东西他妈的来者不善。但被我抡出去的那个家伙就没这么幸运了,他在惨叫声中直挺挺往下一跌,紧接着羊角风发作一般倒在地上不住痉挛,七窍流血不止。
真他妈的,见鬼了。
我顾不上惊讶,一个着地打滚迅速逼近敌人,想要缴了他的械。但这王八蛋动作够快,毫不犹豫地瞄准我再次扣下扳机。光波袭来的那一刻,我只觉脑袋仿佛被硬生生塞进一口震动不止的大钟似的,马上就要炸成一团黏糊糊的脑浆。
那该死的光波仍旧持续不绝。我踉跄一下跪倒在地,一时之间天旋地转。捂住耳朵根本没用。那拿枪的混蛋显然把这招当成了杀手锏,不等我像山姆一样倒地昏迷,他就不打算他妈的停下。我用眼角余光瞥见其他几个人正爬起来,知道再拖下去只能更糟,只得拼尽全力咬紧牙关往前一扑。那光波让我脑袋嗡嗡直响,距离拉近之后更是可怕,让我一瞬间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的好。
好吧,我到底还是他妈的想要活着。眨眼间,我已经迎面把那拿枪的王八蛋扑倒在地,然后攥起拳头狠狠朝他脸上来了一下,砸得这孙子满脸开花。枪从他松开的手中滑到了地上。然而这时身后那几个人已经连滚带爬站了起来,根本不打算给我任何喘息的时间。他们显然不知道绅士风度是什么意思。我翻身跃起的同时顺手抄起那把怪异的枪,不假思索地举枪瞄准那几个家伙。扣扳机的瞬间,那把枪在我手中轻轻震动一下。紧接着,那让我体验了一把生不如死的蓝色光波顿时喷涌而出。
一时间,惨叫声惊飞了无数林中鸟。不过我根本听不清,我的耳朵仍在嗡嗡直响,脚下的大地仿佛仍在震颤。我的手脚就像棉花一样麻木无力,全靠硬撑才没跟着那些人一起滚倒在地。恍惚间,我似乎看到一个拿着撬棍的人。但用力眨眼之后,那个身影就像海市蜃楼一样消失了。
幻觉,都是该死的幻觉。
当九头蛇雇佣兵全都倒地不起之后,我把那支破枪扔开,扔得远远的。然后像醉汉似的踉跄着走到山姆身旁,半跪下来的时候差点直接扑倒在他身上。要是那样,我八成会赖在地上不愿起来。
“威尔逊?山姆·威尔逊?”我使劲拍了拍他的后背,然后才慢半拍地想起来该把人翻过来才对。他的眼角和鼻孔也有血迹,但呼吸和心跳都很有力。算他走运。这东西能让我都这么难受,普通人会受到怎样的打击可想而知。
“威尔逊,你最好赶快爬起来,不然我就把你留在这儿了。”我含糊地说,声音听起来沙哑得可怕,而且很遥远,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,“我警告你哦。他们会把你抓回去,给你的脑袋里灌水银,把你变成服从命令的机器人。”
山姆毫无惧色,像个死人一样继续昏迷不醒。我垂下砰砰作响的脑袋,好想和他一样长眠不起。但我已经听到车轮碾压杂草的声音。如果再耽搁下去,恐怕我真会长眠不醒。
“你欠我一个人情,哥们儿,一个很大的人情。”我一边嘀咕一边把他抱起来。天啊,他好重,仿佛一下变成了五百磅的大胖子。又或者我变回了上辈子的小姑娘。那个时候,任何超过五十斤的东西对我而言都算「好重」。
我推着他的屁股使劲往上,总算勉强把人扛在了肩膀上。这个姿势对他不算友好,但乐观点想的话,没准这样他能醒得快点。我迈开脚步踉踉跄跄跑了几步,然后加快脚步一头扎进了林子里。跑出去快要一百码的时候,我听到了隐约的呼喊声。看来他们终于还是发现了那几个倒霉的雇佣兵。此时,我脑海里的钟声已经开始逐渐减退。但等那诡异的光波在我身上的作用完全消失至少要一个小时之后了。
什么时候九头蛇居然有了这么威力十足的武器?我不禁想起巴基说过的那个故事。看起来,九头蛇到底还是进入了这片死亡森林。不仅破解了魔咒,而且还建起了基地。搞不好那种诡异的武器也是因祸得福研发出来的。
这事儿看起来有些棘手,但也未尝不是件好事。我现在只有一个目标,那就是艾尔希娅·范德梅尔。没错,我不知道这老巫婆藏在哪儿。但既然她是九头蛇的人,那么九头蛇的成员也许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。要是他们不愿意大方地和我分享信息,那我就礼貌地给他们点颜色看看。
是的,找到那个基地、潜入进去、搜寻线索,这就是我接下来的计划。如果你觉得这太过粗糙简陋,我也不会和你争。惟一的问题就是我该拿仍在呼呼大睡的这位仁兄怎么办?就地扔了显然不大友好,但他也不是拇指姑娘,没办法塞进我的口袋里和我一起旅行。
我尽量悄无声息地在林中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