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干了,顾洛英放下背包,一溜烟就跑了出去。
背包里有水和奶粉,云佩兰赶紧给小儿子调和奶粉。
幸得天气热,否则她真不敢拿常温水来调和奶粉。
对面的屋里,凌羡之把门关了。
在山洞里待了两日,又与狼群拼杀过,顾洛汐的外衣上有些许血迹,确实脏了。
顾洛汐是爱干净的人,这种脏衣服,她肯定不想穿着上床。
凌羡之犹豫了一阵,还是动手给顾洛汐脱鞋,解开腰带,再把顾洛汐外面的衣裙脱了。
有里衣穿着,瞧着还行。
沉睡中的顾洛汐任由他折腾,一点反应都没有。
凌羡之把带血的衣裙放到一边,给顾洛汐盖上被褥,方才出去。
他去厨房,看到里面堆着的生活用品,不禁惊愕,这么多吗?
难怪顾洛汐喊他匀一些回去,就这锅瓢碗筷的数量,一家人根本就用不完。
除了锅瓢碗筷,还有许多盆、几个炉子和一口缸。
缸里的水是满的,想必顾洛汐将其收到空间里时,就已经盛满了水。
凌羡之去里面的库房,又看到了满屋子的粮食,看来顾洛汐把生活中需要用到的东西都安排妥当了。
凌羡之叹了一口气,拿一个盆舀半盆水,端到顾洛汐的屋里去,然后打湿帕子给顾洛汐擦擦脸,擦擦手,又给顾洛汐换一个位置,把顾洛汐的脚放到盆里浸泡着洗。
顾洛汐的脚白皙如玉、玲珑有致,不说太小,但也不大。
凌羡之帮她洗时,忽然想起在天坑里的日子。
那时吃了坑里的果子,身上莫名其妙地浮现出许多污垢,不洗特别难受,所以顾洛汐用帘子遮挡着,和他分别在两个地方洗澡,虽然看不见,但其实对方的一举一动都能听得清楚。
给顾洛汐擦干脚上的水渍,他又把顾洛汐抱过去躺好,顺便拉被褥盖上。
从早上到现在都还没有吃东西,肚子挺饿的。
凌羡之去厨房看了看,然后拿着两把斧子出去。
他没有独自一人去山里,而是去找齐云瑞和忘尘。
齐云瑞和忘尘没有工具,做啥事都不方便。
凌羡之找到齐云瑞,直接把斧子递过去,咱们去山里砍柴。
不管以前是多么矜贵的身份,现在被贬为庶民,生活中的事都得学着做。
齐云瑞也不娇贵,当即和他一起去山里。
两人谈及顾洛汐,凌羡之便把顾洛汐做的事道出来。
齐云瑞微惊,所以,洛汐现在又昏睡过去了?
嗯,凌羡之苦涩地应声,她说她这次大概要睡五六日。
那么久吗?
可能有点严重。
若非严重,顾洛汐怎会要睡那么久呢?
齐云瑞沉吟一下,以后那什么空间,让她别用了,就做一个普通人吧!那东西伤她的身体,也不见得好。
凌羡之赞同地点头:确实不能用了,做一个普通人也挺好,我们都是普通人,用我们的双手,就不信能饿死人。
冷不丁地看到一只兔子从草丛中钻出来,他眼疾手快地把手里的棍子扔过去,下一瞬,那兔子就被他打晕在树下。
齐云瑞走过去捡起来,佩服不已,这兔子有五六斤重,凌羡之,你可真厉害。
暗中想:和凌羡之比,自己的武功差得太远了,以后可要勤加苦练。
凌羡之道:这山里的野兽多,猎物不少,打猎也饿不死人。
能够站起来之后,他对生活都充满了希望。

